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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期一拖再拖,消费者怎么办?

   日期:2023-08-05     浏览:585     评论:0    
核心提示:住宅装修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属于必要、大额的消费支出,同时事关相当长时段内的生活品质。如果装修工期一拖再拖,影响入住,作为
 住宅装修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属于必要、大额的消费支出,同时事关相当长时段内的生活品质。如果装修工期一拖再拖,影响入住,作为消费者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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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2022年6月,王某购置了某小区住房一套,为了提高生活品质,王某找到某装修店计划给新房子装修,并与装修店签订了一份《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装修店为王某装修某房屋一套,工程期限100天,合同价款11万元。合同签订后,王某依约支付装修店装修款9.5万元。合同到期后,装修店仍有部分项目未完工,经王某多次催促,装修店仍未履行合同义务。

2022年12月,双方达成了新的协议,装修店于2023年2月16日前将该房屋装修工程完工并交付王某,房屋验收合格后,王某将剩余装修款一次性支付给装修店,如未按期交工,拖延一天装修店按每天500元违约金支付王某,但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装修店未完成装修。2023年3月24日,装修店再次给王某出具《承诺书》一份,承诺装修工程于2023年4月15日完工并交付,如完成不了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同日,装饰店给王某出具《案涉房屋装修未完成项目清单》一份,该清单载明未完成装修项目共计24项。王某无奈,遂诉至法院,提出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请求。

02

判决结果

经审理查明,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原告王某已依约支付了合同价款,被告某装修店理应按时完成装饰装修任务,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虽多次承诺完成装修时限,但至今仍未完工。因被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已无履行的必要,故原告请求解除合同的主张,合法有据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由于违约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被告应当赔偿。遂依法判令装饰店退赔王某装修款、违约金等共计9.6万余元,并解除施工合同。

03

法官说法

在装修过程中,为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首先要查看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以确定该公司是否具有专业资质。其次,在装修过程中,要实时跟进施工进度,及时查验装修过程中完成的项目,通过书面验收单等方式进行确认,遇到不满意的地方及时沟通,避免损失扩大。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本着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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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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